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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赣超联赛官网_江西省城市足球顶级赛事赛程表+直播+积分榜一站掌握!所高中自主招生方案汇总明年中考生参考

发布时间:2025-10-28 16:05:1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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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赣超联赛官网_江西省城市足球顶级赛事赛程表+直播+积分榜一站掌握!所高中自主招生方案汇总明年中考生参考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家国情怀、国际视野、规则意识、行业领袖”的育人目标,积极探索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石家庄市第一中学(含一中滨河校区)2025年中考自主招生计划为119人,分为“英才计划”和“学科特长计划”两类。

  (二)自主招生范围: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范围内初三应届毕业生。

  1.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2.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1.英才计划:思想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志向远大明确;具有良好的发展潜能和强烈的好奇心;学业成绩突出,学业成绩原则上应位居全年级前5%。

  2.学科特长计划:思想端正,身心健康,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卓越的学科特长、突出的创新潜质,学业成绩原则上应位居全年级前20%。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4日至6月25日(每天8:00至20:00)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

  石家庄市第一中学评审专家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入围学生携带《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表》、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学校参加自主招生选拔,选拔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兼顾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情况,学校确定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并于6月29日至7月1日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2.7月2日前,学校将与通过我校自主招生综合测试的学生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3.中考成绩公布后,获得“英才计划”拟录取资格的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者,予以录取;获得“学科特长计划”拟录取资格的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者,予以录取。

  4.被我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学生,不需填报中考志愿,并于7月3日携带相关证件到我校报到,办理入学相关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正式录取学生名单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通过系统开设基础课程、拓展课程、项目研究课程、英才课程等系列课程群,培育学生的爱国情怀与社会责任意识,塑造其学科思维与综合素养,打造“宽基础、厚底蕴、强能力”的一中学子特质。助力学生以优异学业成绩和卓越综合素质,升入国内外知名高校,最终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规则意识、行业领袖”的多元英才。

  1.英才文化代际传承机制:通过一中历届学长领学《我与一中的故事》,一中名师讲授《群星从这里升起》《科学博读》,行走的思政课程,沉浸体验课程;培养学生“超越目标、超越自我、超越极限”的英才文化自觉。

  2.靶向强基拓展衔接机制:链接初中学校及名牌高校,打破学段壁垒,接力、贯通、系统培养。与初中学校深度沟通,明晰学生的发展潜质,开展个性化、定制式培养;聘请高校专家走进一中“英才课堂”“致知大讲堂”,实施“一对一”的强基拓展和培养。

  3.英才课程群渐进实施机制:培育学生创新能力、学科特长、综合素养,渐进式、梯度化实施强基课程、大学先修课程、STEAM课程、领导力课程、创新素养课程等英才专属课程。

  4.“双导师”的伴随呵护机制:全部学科任课教师均选聘学校骨干优秀教师和科研院所、国内外名牌高校的专家教授;学校将为每一位学生配备学科导师和生涯规划导师,实行导师伴随式培养。

  5.高效高能的智慧教学机制:充分利用高端的智慧课堂教学生态,整合所有优质资源,使教学决策数据化,评价反馈即时化,资源推送精准化,多元培养智能化。

  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并邀请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为培养政治领袖、科技精英、各行各业领军人物奠定基础”的育人目标,积极探索适合我校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范围: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范围内初三应届毕业生。

  1.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2.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需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3.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考生外语科目要与报考学校教授的语种相一致。

  1.领军计划: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志向远大,素质全面,社会责任感强,发展潜力大,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在全年级前5%范围内适用于此计划。

  2.卓远计划: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在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学业成绩在全年级前20%范围内的学生适用于此计划。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4日—25日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登陆“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

  石家庄市第二中学评审专家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入围学生携带《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表》、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学校参加自主招生选拔。

  1.根据“测试”和“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29日至7月1日在学校公示栏及网站公示。

  2.7月2日前,石家庄市第二中学与拟录取学生及家长签署《石家庄市第二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

  3.中考成绩公布后,获得“领军计划”拟录取资格的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者,给予正式录取;获得“卓远计划”拟录取资格的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者,给予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正式录取学生名单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4.7月3日,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携带有关证件到石家庄市第二中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

  石家庄市第二中学将在后续培养中,为自主招生入学的学生,配置多样化的教育资源,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及团队协作、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等核心素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一)入校前培训,参加二中校园体验营。熟悉校园环境,浸润学校文化,与名师面对面,涵养领军气质,规划高中生活。

  (三)享受“双导师”培养模式。通过双向选择,每位学生配备两名导师,即一名省理科实验班学科名师,指导学科课程学习;一名生涯规划导师,指导其在高中期间的人生规划。

  (四)优先推荐参加学生骨干培养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创新实验课程、强基课程、领导力课程等。

  (五)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知名大学暑期修学行、大学各类学科专业体验营等各项大学对接活动;优先推荐参加石家庄二中致知讲堂,聆听院士、大学教授、社会各界专家等讲座,开拓视野、提升素养。

  石家庄市第二中学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监督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实施。

  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并邀请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届进行监督。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五中学(二中西校区)“人文特色”高中2025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招生范围: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范围内初三应届毕业生。

  1.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2.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须品学兼优,文化成绩年级前20%范围内,对文学、演讲具有浓厚的兴趣,并有一定的基础。初中在文学、艺术等领域有突出成绩,如正式刊物发表作品,出版著作或参加市级以上作文、演讲、英语等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3.报名形式为自荐或校长推荐(由所在学校校长出具推荐信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报名时间为6月24日至25日(每天8:00至20:00),考生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石家庄市第五中学(二中西校区)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考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一经查实报两所以上(含两所)试点学校或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1.所有报考二中西校区自主招生的考生需填写系统相关个人信息,提供本人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及获奖、文学、作文大赛、演讲特长、发表文章或获奖等证明材料,经石家庄二中西校区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确保填报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2.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报名信息,对学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与拟入围名单1:3的比例确定,初审结果可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入围学生携带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学校参加自主招生选拔。

  考试内容:测试以基础知识考察为基,重点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全面考察学生学科素养。

  注意事项: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学修养,分自我介绍、即兴评述和问答等环节。特长评定时,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发表文章、获奖证书等)。

  综合测试200分(数学100分,语文100分),特长评定及面试100分,共计300分。

  1.根据学生“测试”和“面试”综合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29日上午12:00通过二中西校区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公示, 公示期为6月29日 — 7月1日三天。

  2.7月2日上午,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及家长与我校签署自主招生志愿协议书。

  3.中考成绩公布后,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者给予正式录取。正式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初中毕业学校、身份证号、中考考生号等)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

  4.7月3日,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到我校报到,我校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并享受统招生待遇。

  石家庄二中西校区将在后续培养中,为自主招生入学的学生,配置多样化的教育资源,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及团队协作、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等核心素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一)入学后,由学校生涯规划专家组进行一对一的“生涯规划”,规划人生,优势发展。

  (三)优先推荐参加校学生会、模联外交、社团组织、社会公益等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学校有关科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监督委员会,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定诚信协议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特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范围:石家庄市各县(市)、区(不含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的优秀初三应届毕业生。

  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一)身心健康,志向远大,学业成绩特别优秀者,适用于此计划。“初中校长实名推荐类”考生成绩应在全年级前1%范围内。

  (二)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学科兴趣,在某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潜质和表现的考生。学业成绩原则上应位居全年级前10%以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初中阶段,曾获石家庄市、区(县)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2.有过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经历,并在上述比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或具备创新潜质,对某类学科具有强烈兴趣,有过获得专利的制作发明等;

  3.初中阶段,在文学、艺术领域有强烈兴趣和突出成绩,如在正式刊物发表过作品,出版著作或参加过市级以上英语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某一学科领域特长(数学、物理学科优先),并获得初中学校校长或学科教师实名推荐的考生。

  各初中学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间为6月24—25日,考生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正定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以初中学校校长实名推荐为主,学生自荐为辅的原则,确认参加测试、面试资格的考生。

  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入围学生携带《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本)、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学校参加自主招生选拔。

  自主招生测试全市统一安排时间,6 月27日上午9:00—11:00在河北正定中学进行。

  科目:数理基础(60分钟,满分120分)、文史阅读与写作(60分钟,满分120分)。

  要求:命题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

  学生参与答辩或辩论,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查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方面的素养。面试满分为5分。

  (2)数理基础、文史阅读与写作单科成绩都在60分(含60分)以上,按总成绩排名取前58名。

  (4)若第58名总成绩相等时,则按数理基础分数排序,若数理基础分数相同,则按文史阅读与写作分数排序。

  根据“拟录取条件”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29日上午12:00前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公布。

  (1)7月2日前,拟录取学生及家长与河北正定中学签署自主招生志愿协议书。

  (2)中考成绩公布后,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学生,中考成绩达到划定的4所驻县市直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定中学、辛集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以上者,给予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正式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3)7月3日,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及中考准考证到河北正定中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

  通过自主招生入学的学生,配备最优师资,最优教学资源和设备,培养目标是升入国内外顶尖高校。具体措施如下:

  (二)优先参加强基培优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强基课程、学科培优课程、大中衔接课程、stem创新实验课程、学科竞赛课程等。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和专家教师组成,并邀请学校纪检部门和家长委员会代表等参加监督检查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落实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确保招生工作万无一失。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须签定诚信协议书。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河北辛集中学2025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二)自主招生范围:石家庄市除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之外各县(市)、区的优秀初三应届毕业生(辛集市考生不在这一范围内)。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参加石家庄市统一中考,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要求学习成绩本学校年级排名在前15%,成绩特别突出的学校可放宽到前20%;

  (二)获得县(市)、区及以上各学科竞赛(含科技创新)奖励,或获得县(市)、区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

  报名方式:申请参加河北辛集中学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在2025年6月24日至25日,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6月26日,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和对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对报名学生的综合素质材料,初中阶段在县(市)、区各类竞赛中的获奖情况,并参考学生初中考试成绩证明和学校推荐意见等进行初审,确认所交材料真实有效后,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确定入围的考生可以通过“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入围名单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河北辛集中学”公示。

  初审通过的入围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时间为6月27日上午9:00—11:00,地点在河北辛集中学校内,测试科目为英语、数学。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测试,没有参加测试的视为放弃录取。

  1.河北辛集中学《自主招生准考证》(考生可登陆石家庄教育局网站,点击进入“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自行打印);

  2.学生及家长同意并亲笔签字的《2025年河北辛集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河北辛集中学”,在2025年河北辛集中学自主招生方案下方下载《2025年河北辛集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自行打印。)

  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27日上午11:00—12:00。面试主要采用专家现场提问学生现场回答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查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方面的素养。

  面试合格后,据测试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通过学校学校微信公众号“河北辛集中学”和学校公告栏公示,时间为6月29日-7月2日三个工作日。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6月29日下午5:00之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6月30日之前予以回复。

  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招生学生中考成绩达到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4所驻县市直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者,依据学校自主招生成绩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正式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河北辛集中学”公布,成绩优秀者可安排进实验班,成绩特别优秀者可进珍珠班。

  被我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需填报中考志愿。我校将签署《河北辛集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后的最终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初中毕业学校、身份证号、中考考生号等)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由我校直接录取,享受统招生待遇。若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剩余招生名额将转录为统招生。

  7月4日,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携带有关证件到我校报到,领取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我校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河北辛集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并邀请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监督,并及时受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举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万无一失。参加河北辛集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测试、面试等任何环节均不收取考生及家长的任何费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文件精神,为了积极探索“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机制,我校继续在2025年试行高中自主招生,选拔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二)自主招生范围:除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范围内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参加全省统一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以初中毕业学校校长实名推荐优秀学生为主,学生自荐为辅。品学兼优,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善于独立思考,在初中三年综合素质优秀,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等且不得有D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2.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初中应届毕业学生可参加自主招生报名,只允许报一所高中学校。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时间6月24日—25日(每天8:00至20:00),考生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1.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129名入围名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在“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发布,学生可自行查询。

  2.入围我校笔试的考生学校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考生在“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测试。

  凡入围我校笔试的考生,请持身份证(或户口本)、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等有效证件于6月27日参加在我校进行的学业能力测试。笔试安排在6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总分为2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英语(不含听力)。命题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考察学生学科素养、创新思维能力、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心理素质等。

  6月27日上午笔试结束后11:10—12:00在笔试考场进行,主要采用现场问辩形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以及考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素养。面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1)初中毕业学校班主任及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表。推荐人在《推荐表》(见附件)中应描述考生的思想行为表现和学习品质,准确提供对考生特长和潜质的了解和评价。

  (2)初中阶段取得的各类石家庄市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经初中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

  (3)个人自述(学生就自己的学习经历、高中学习规划等进行全面客观的描述,手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

  (《推荐表》《志愿书》可登陆石家庄实验中学官方公众号或网站()查看并下载)。

  1.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有效材料、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面试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按照笔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数学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数学单科成绩再并列,则按照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择优确定43名拟录取考生。材料不全、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真实的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同等分数的,省级、市级优秀优先。拟录取全过程公开并接受监督。

  2.拟录取学生名单在石家庄实验中学官方公众号及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公示时间为6月29日、30日、7月1日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7月1日上午12:00之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7月1日之前予以回复。

  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招生拟录学生中考成绩高于4所驻县市直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分的,我校可直接录取,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缴费手续,结果在石家庄实验中学官方公众号及网站()公布。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自主招生已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享受我校统招生待遇。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同时成立监督小组,学校纪检督查室相关领导参与,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负责与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承诺书,受理家长和初中学校的质询和投诉。

  成员:张志永、李银成、赵力勋、赵国蕊、王悦锋、刘明、刘广宇、刘治民、张栓锁、赵翠军、武永亮、刘中波

  学校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评估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2025年中考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确保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自主招生工作。

  (二)招生范围:石家庄市除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之外各县(市)、区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1.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2.学业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3.参加石家庄市统一中考。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4日至6月25日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点击“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注册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各种信息、数据、获奖情况及上传照片,完成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

  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与拟入围名单1∶3的比例,确认入围学生名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入围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1.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及中考准考证于6月27日参加在我校进行的测试,时间为6月27日上午9:00—11:00,测试内容为两科:数学(60分钟,满分100分)、英语(6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6月27日上午测试结束后11:10—12:00在笔试考场进行,面试主要采用专家现场问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查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素养。面试满分为10分。

  面试时学生可向评委老师展示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主要包括:

  (2)校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各级各类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活动的策划设计者及组织者的证明材料;

  1.测试总成绩为数学、英语和面试三项成绩之和,按总成绩排名取前38名。学校于6月29日上午12点之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拟录学生通过学校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公布,时间为6月29日—7月1日三天。

  2. 7月2日学校将与自主招生拟录取的学生签署《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不按时到校签署志愿书者,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3.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招生拟录学生中考成绩达到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4所驻县市直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予以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视为被我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享受统招生待遇。

  4.学校将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后的最终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初中毕业学校、身份证号、中考考生号等)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教育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中考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由纪检、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检查组,全程监督。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招生范围: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范围内初三应届毕业生。

  (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对英语学习具有浓厚的兴趣,并有出国留学意愿和经济条件,不参加高考;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报名形式采取学生自荐,学生登陆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提供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及获奖、特长等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

  报名结束后,我校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专家评审组根据报名信息,对学生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入围学生须携带《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表》、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学校参加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选拔。

  1. 根据学生笔试、面试情况评定成绩,于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确定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通过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公布公示,公示期三天。

  2. 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7月1日上午12:00之前向学校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7月1日下午16:00之前予以回复。

  3. 7月2日上午,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及家长签署《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志愿书》。

  4. 中考成绩公布后,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以上可确定正式录取。

  5. 被我校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7月3日到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与中加国际班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学费等按中加国际班收费标准执行。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对于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校将为其建立中、加方双学籍档案;设置中方和加方学习课程,制定出符合国家规定、符合我校校情、符合学生未来发展的“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中加班课程规划”,并帮助学生针对自己的情况做出学业规划选择自己的课程;利用加方多层次,多角度,过程与结果并重的评价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组织中、加方教师和专家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确保学生协调、持续发展,为他们的三年后国外留学做好学术和心理准备。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成立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面实施。

  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并邀请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

  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中加国际班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中办学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二)自主招生范围:石家庄市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2025年优秀初三应届毕业生。

  2.报名平台: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结合学生报名材料对学生的自主招生资格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与拟入围数1:3的比例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石家庄外国语学校自主招生选拔测试。资格审核通过的拟入围学生名单于2025年6月26日上午在校园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

  1.经综合测试和面试考核,择优录取,学校于2025年6月29日12:00前公布通过自主招生选拔测试的拟录取名单,6月29日—7月1日在校园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公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7月1日12:00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在7月1日16:00前予以回复。7月2日前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2.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学校最终确认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和市考试院备案。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由市考试院直接录取,享受统招生待遇。

  1.入学后,为每一名学生配备优秀的学科导师和生涯规划导师,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做好高中学业规划和生涯规划。

  2.优先推荐参加我校与国外知名高中的联合培养项目,帮助学生顺利进入哈佛大学、剑桥大学、多伦多大学等世界名校。

  4.为学生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培养提供丰富的选修课程,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奥赛课程;托福、雅思英语提高课程,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第二外语课程;篮球、健美操、足球、排球、剪纸、书法、素描、二胡、小提琴、木工、烹饪等体育艺术和劳动选修课程。

  成立石家庄外国语学校高中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阳光招生”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选拔程序和纪律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二)招生范围: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新华区、桥西区等五区范围内初三应届毕业生。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参加河北省统一中考。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在初中阶段获区级以上奖励或称号的学生,省市级优先。(以获奖通知和证书为准)

  2.在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以获奖通知和证书为准)

  3.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以证书、文件、成果为准)。

  4.具有较强的动手动脑综合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学科素养、创新思维能力、具有社会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等,具有科技创新、研究性学习、论文撰写等方面特长或成果。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6月24日至6月25日(每天8:00至20:00),通过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供相应获奖、特长等证明材料,所有考生均须登陆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供相应推荐材料。

  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兼报者取消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对报名学生提交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入围名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通过初审的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入围考生携带身份证、中考准考证和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分笔试和面试。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采用专家现场问辩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查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方面的素养。

  依据测试和面试,兼顾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情况择优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通过学校公众号和学校公告栏公示,为时三天。

  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7月1日12:00之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7月1日16:00之前予以回复。

  7月2日前与拟录取考生及家长签署《石家庄市第二十七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

  中考成绩公布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资格且中考成绩高于2025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以上的考生予以正式录取,正式录取名单将在校园和学校公众号公布。

  被我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在中考填报志愿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我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最终自主招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若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剩余招生名额将转录为统招生。

  我校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石家庄市第二十七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受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举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参加石家庄市第二十七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测试、面试等任何环节均不收取考生及家长的任何费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基〔2025〕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九中学2025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二)自主招生范围: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范围内初三应届毕业生。

  1.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2.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身心健康、遵规守纪、品学兼优;在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领域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我校是全国科技创新教育先进学校、全国科学体验活动示范学校、全国机器人活动先进学校、全国科学教育实验校、河北知识产权示范学校、河北省“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以“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学生英才计划”为切入口,着力培养在发明创造、科技创新、机器人、网络技术、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特长,且具有优秀的组织能力、较强的学习能力,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初中阶段荣获市级、区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的学生。

  3.初中阶段在文学、科技创新、专利发明及其他领域有特殊才能和潜质,如小发明、小制作等获得专利,各类征文大赛获奖,正式刊物发表作品,出版著作等。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 月 24 至 6 月 25 日(每天8:00至20:00),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

  石家庄市第九中学评审专家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在九中官方公众号发布。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1.根据学生测试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25年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将拟录取名单通过九中官方公众号和学校公告栏公示。

  2.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2025年7月1日12:00之前向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2025年7月1日16:00之前予以回复。

  3.2025年7月2日上午,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及家长与我校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4.中考成绩公布后,对中考成绩不低于2025年石家庄市普通高中控制线分的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的学生,我校予以自主招生择优正式录取,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手续。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自主招生已录取的考生,不需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享受我校统招生待遇。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监督委员会。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定诚信协议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书法特色办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范围: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初三应届书法类毕业生。

  1.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2.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且有一定书法专业基础,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4日至6月25日(每天8:00至20:00)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

  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若入围人数未达到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3倍,则同比去尾取整缩减招生计划。

  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入围学生携带《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表》、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学校参加自主招生选拔。

  专业测试(满分80分)、面试(满分20分)同时进行,侧重考评专业兴趣及潜质、专业技能、专业素养等。

  考生须向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供本人书法作品1-2幅,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参加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委员会组织的艺术特长评定。所需书法专业测试用品(毛笔、书法专业用纸、笔洗、墨等)自带。

  1.根据“文化测试”和“专业测试及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29日上午12:00前在学校公示栏及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三天。

  2.7月2日前,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与拟录取学生及家长签署《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

  3.中考成绩公布后,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学生,中考专业成绩达到中考专业合格线,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及以上者,给予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正式录取学生名单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4.7月3日,正式录取的学生携带有关证件到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

  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专门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总体谋划、协调推进、督导评估。招生工作由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由集体研究决定。

  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专门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委员会,在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文化测试与特长评定工作。

  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报考、测试、面试等工作环节均不收取考生及家长任何费用。

  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邀请新华区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社会监督员等参加监督检查组,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举报,确保高中自主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2025年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范围内初三应届毕业生4人;除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范围内初三应届毕业生2人。

  1.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2.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需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报名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5日,考生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选择“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进行报名。

  提供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及各种获奖等证明材料。校长推荐的考生也要登陆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供相应推荐材料。

  6月26日前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的报名信息和自荐材料,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公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学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面试时间为6月27日下午至6月28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面试使用中文和英语两种语言,主要采用专家现场问辩或学生小组辩论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查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方面的素养,面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1.面试成绩达到A级,根据“测试”和“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拟录取名单于6月29日12:00之前在学校网站和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时间为6月29日—7月1日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7月1日上午12:00之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7月1日下午16:00之前予以回复。公示结束无异议,学校电话通知拟录取学生本人或家长。

  2.7月2日,拟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及家长与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3.中考成绩公布后,对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石家庄市区以外的考生,中考成绩应高于文件规定的42中招县部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拟录取学生,学校予以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学生学籍注册等相关手续随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统一办理,享受统招生待遇。被录取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4.7月3日,被录取的学生携带有关证件到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为使自主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2025年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同时建立公示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本方案及本方案的未尽事宜、有争议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归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文件精神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结合学校“品德高尚、行为规范、知识丰富、身心健康、勇于创新”的育人目标,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高中2025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招生范围: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范围内初三应届毕业生。

  (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4日至6月25日(每天8:00至20:00)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点击“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

  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评审专家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入围学生携带《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表》、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学校参加自主招生选拔。

  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查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方面的素养。

  1.根据“测试”成绩和“面试”表现最终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拟录取学生名单将于6月29日上午12:00前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2.7月2日前,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与拟录取学生及家长签署《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

  3.中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学校自主招生拟录取资格学生的中考成绩超过石家庄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分以上,给予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同时正式录取学生名单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4.7月3日,正式录取的学生携带本人中考准考证到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

  石家庄市第十七学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实施。

  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结合石家庄市第六中学办学之艺术特色,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二)招生范围: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范围内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1.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2.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或对美术、书法、音乐等某一学科或领域有强烈的学习兴趣和爱好,且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3.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4日-25日(每天8:00-20:00),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报考条件选择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进行报名。

  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评审专家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入围的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入围学生携带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学校参加自主招生选拔。

  测试内容:数学(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考察范围不限初中课程标准范围,但不涉及初中奥数等任何与奥赛有关的内容。

  考生须参加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自主招生测试委员会组织的艺术特长评定及面试,侧重考评专业兴趣及潜质、专业技能、专业素养等。美术、书法考生需向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自主招生测试委员会提供本人作品1-2幅,音乐考生需参加主项测试(器乐考生除钢琴外,乐器自备,特殊大型乐器考生可以提供表演视频;舞蹈考生自带伴奏;声乐考生不需伴奏)。

  1、根据测试和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29日在学校公示栏公布,公示期三天。

  2、7月2日前,石家庄市第六中学与拟录取学生及家长签署《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

  3、中考成绩公布后,与石家庄市第六中学签署《石家庄市第六中自主招生志愿书》的考生,在中考艺术专业测试合格或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自主招生艺术特长评定合格前提下,中考总分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石家庄市第六中学按自主招生计划人数择优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石家庄市中考统招志愿,正式录取学生名单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4、7月3日,正式录取的学生应在中考填报统招志愿前携带有关证件到石家庄市第六中学报到,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

  对于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校建立跟踪档案,认真分析、研究学生文化与专业的发展情况,适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石家庄市第六中学专门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总体谋划、协调推进、督导评估。石家庄市第六中学专门成立自主招生测试委员会,在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文化测试、特长评定、面试、录取等工作。

  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原始材料保留,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自主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邀请桥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桥西区教育局督导室、社会监督员等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举报。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27号(裕华西路与中华南大街交口西行400米路北)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文件精神,探索适合我校的多元化特色化人才培养模式,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自主招生范围: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范围内初三应届毕业生。

  1.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2.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对书法专业学习具有浓厚的兴趣,且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4日至6月25日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

  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评审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

  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入围学生携带《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表》、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从报名系统打印)到学校参加自主招生选拔。

  1.根据“文化测试”和“专业测试及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29日上午12:00前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三天。

  2.7月2日前,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与拟录取学生及家长签署《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

  3.中考成绩公布后,获得自主招生拟录取资格的学生,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以上者给予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学校将正式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4.7月3日,正式录取的学生携带有关证件到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

  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成立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实施,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集体决策。

  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在高中自主招生报考、测试、面试等工作环节均不收取考生及家长任何费用。

  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校党总支纪检全程监督。及时受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投诉,确保高中自主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5〕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艺术特色办学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2025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二)自主招生范围: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初三应届毕业生22人,其中美术类13人,音乐类9人;除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初三应届毕业生3人,其中美术类2人,音乐类1人。

  (一)招生类别:美术类、音乐类特长生,其中音乐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三个类别。

  1.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2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2.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对美术专业或音乐专业学习具有浓厚的兴趣,并有较好的艺术专业潜质或才能。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6月24日—6月25日(每天8:00至20:00)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认真、客观、准确、全面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报名信息,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与拟入围名单1∶3的比例确定。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入围考生携带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我校高中部参加自主招生选拔。

  特长评定项目:美术类考生为素描静物和速写;声乐或器乐类考生为听音试唱及主项专业评定;舞蹈类考生为舞蹈专业展示。

  3.选拔要求:测试环节注重基础知识考察,重点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全面考查学生学科素养。特长评定及面试环节重点考查专业技能,注重考查学生艺术涵养。特长评定时,美术类、音乐类考生分类别同时进行,学校设置特长评定场所,学校备有画纸、钢琴、音乐播放设备等,美术类考生需自备画具(四开画板、铅笔盒、画架等),音乐类考生需自备音乐器材及个人服饰用品。

  1.根据学生综合测试和特长评定成绩,于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通过十二中微信公众号和学校公告栏公布。

  2.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7月1日上午12:00之前向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7月1日下午4:00之前予以回复。

  3.7月2日之前,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及家长与我校签署《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

  4.中考成绩公布后,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中考成绩要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特长生在中考专业测试合格或自主招生特长评定合格前提下,中考总分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到我校报到,我校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并享受统招生待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需填报中考志愿。

  6.我校将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初中毕业学校、身份证号、中考考生号等)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一)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两免一助”(免学费、免住宿费、享受高中助学金资助)。

  (三)学校为优秀艺术特长生提供国外游学、世界知名大学参观学习等项目,以提升其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四)对于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校为每个学生设置专业学习和文化学习两套跟踪档案,定期组织老师和专家进行分析和研究,确保学生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协调、持续发展。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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